她创建于1925年,初校名为“丹阳县立初级中学”,校址位于丹阳西门府馆巷城隍庙。1928年被迁址至西门夫子庙,1946年又迁至老北门积谷仓(即现址),更名为“丹阳县中”。后又更名为“井岗山中学”“丹阳县第二中学”“丹阳县中学”“丹阳市中学”。1998年更名为“丹阳市高级中学”,高质量通过省重点高中验收。2003年9月,更名为“吕叔湘中学”。2004年3月转评为“三星级高中”。 2006年12月高标准通过省四星级高中评估验收。【更多】
班主任、任课教师安全工作职责
1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提高安全意识,尤其是班主任要把安全工作细化到学生的日常生活、学习的每个环节。
2、正确、及时处理偶发事件,课堂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,遇有特大事故,在实施救护工作的同时,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,为解决问题赢得时间和主动。
3、班主任在班集体活动及学校组织的集会、活动中,必须全程参与管理,严禁擅自离开岗位。
4、对有安全隐患的人、事、物,要采取积极行动,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,若不能当场解决,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汇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