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,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,2015年我校继续招收体育、艺术类特长生,具体实施办法如下:
一、招生项目及人数
(一)体育类
1.专项运动员
(1)男子篮球:6人
(2)摔跤:若干
2.普通类体育特长生
(1)田径:6人
(2)其它项目:若干
(二)艺术类
器乐、声乐、舞蹈、曲艺:若干
二、招生对象
1.具有本市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。
2. 年龄不超过16周岁(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,田径运动员特别优秀的可放宽1年)。
三、培养目标
通过文化和专业学习,培养全面发展、专业突出并能够参加相关活动、竞赛以及符合高校选拔要求的人才。
四、报名条件
(一)体育类
1.专项运动员